履约承诺书

时间:2024-06-27 20:49:36
履约承诺书四篇

履约承诺书四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承诺书,承诺书如经合同认可,可以作为合同的一部分一同履行。怎么写承诺书才能避免踩雷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履约承诺书4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履约承诺书 篇1

履约承诺书

致: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张唐铁路项目经理部二工区

我方自愿与贵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就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张唐铁路项目经理部二工区管区内的工程施工劳务合作事宜进行商谈议定,并作如下承诺。

1、保证所承担的工程不分包或转包,否则按我方违约处理,可将我方所交履约保证金没收作为罚款。

2、保证服从甲方的领导、调度和协调,处理好和相邻施工单位的配合关系,如因施工方案、工期要求等方面的改变或我方的原因,服从甲方对我方任务所做的调整。

3、我方承诺本工程不需支付预付款,在工程款支付过程中,如业主对甲方不能按期拨款,甲方向我方的拨款可以同等顺延。拨款采取按月验工计价方式,我方及时提供当月的计价资料,并同意验工计价是对合格并达到优良项目的支付,是经甲方审定且不超过施工图的工程数量来计算。

4、工期每延后一天按合同价的0.1‰进行处罚;超过5天,工期每延后一天按合同价0.5‰进行处罚;超过10天,甲方将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合同价再下浮5%对已完工工作量进行结算。

5、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我方保证不了质量、安全、进度,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并不负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我方保证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撤离施工现场,并相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愿意以双方协商议定的综合单价承包形式签订合同,合同执行期间保证不调价。

7、我方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机械设备按约定的时间上场。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如推迟进场,将接受主要设备及主要人员推迟进场的处罚,即每人每天罚款500元,机械设备如推迟进场,每台每天罚款500元。罚款金额在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罚款只是一种手段,但不免除我方人员和机械设备继续进场的责任。

8、我方项目负责人保证长期在施工现场,请假须报甲方工地负责人批准,若无故不在现场,每天罚款500元,在人员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9、我方保证在工程质量方面做到下面几点:

⑴、工程质量符合铁道部颁发的施工规范、规程、质量标准和工程建设标准,并接受建设单位及监理工程师的检查,办好隐蔽工程签证手续。

⑵、须满足设计图中所规定的技术要求。

⑶、本工程的质量标准为现行铁道部行业优良工程标准,质量目标为铁道部优质工程,争创国优奖。

⑷、工程质量保修及维修办法,按国家和铁道部的行业规定办理。

⑸、竣工按部颁验收标准验收,单位工程一次合格率达到100%并满足本建设项目创优规划要求。

⑹、如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由此而导致的所有损失由我方单位承担。

10、我方承诺因我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我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并妥善处理好善后工作;决不出现因发生事故的善后处理不当而对甲方造成影响的情况。否则我方将因处理不当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11、在合同执行期间,保证在甲方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在对业主、监理、局指、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等监管单位在业务交往中,从大局出发,积极维护工区的信誉。

⑴、我方编制成工班,纳入甲方统一管理;按甲方要求人员统一着装,机械设备统一标识。人员上岗前接受甲方统一组织的教育和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证书后持证上岗。

⑵、所有劳务人员都与我方签订劳务合同,并登记造册,按月编制工资表,上报甲方审核;并保证在甲方的监督下,按照当地劳动部门和甲方有关民工工资管理规定的要求及时支付民工工资;若发生拖欠劳务费事件,我方承诺甲方有权终止劳务合同,并扣除我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以及其他应付款作为劳务工费的发放,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⑶、我方承诺自行采购的地材及附属材料的一切风险由我方自负,保证在工程结束后不因我方采购的材料引起纠纷而影响甲方,凡是因我方采购的地材及其他小型材料机具等而发生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我方承担。

12、我方同意所有主材材料及特殊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砼、水泥、砂、碎石、钢筋、砼添加剂、片石、钢绞线、锚具、波纹管)由甲方统一组织招标采购,自购材料的供应商需甲方的认可,必要时甲方有权指定供应商。

13、在施工过程中,我方使用甲方提供材料消耗量不得超过材料的限额消

耗量,如超过,我方承诺超出的材料消耗甲方按市场价×110%的价格在乙方当前的结算计价款中扣除。

14、我方愿意无条件服从甲方关于施工的施工环保、水土保持措施;职业健康安全保障措施;劳动力组织计划;文明施工、文物保护等一系列有利于工程的措施。

15、如果我们未能按照甲方的要求实现阶段性工期目标或未达到质量标准甲方有权调整我们的工程范围和工程量,有权将更换施工劳务作业队,我们保证按时撤离施工现场,我们所有的临时设备或机械设备无偿的提供给甲方使用至工程完工归还,而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16、我方对因业主资金拨付不到位、征地拆迁影响、设计变更文件提供延迟等予以理解,并承诺不因此影响工程进度、质量。

17、我方承诺合同一旦签订,综合单价不再调整,若发生亏损,由我方自行承担,且施工劳务合同我方只需保留施工项目工作内容复印件;因第三方原因造成的误工损失,我方承诺待建设单位批复甲方补偿费用后方可考虑补偿,且不超过建设单位批复费用,若建设单位不予批复,则不需补偿;施工中的发生的变更费用增加,我方承诺待建设单位批复甲方变更费用后方可考虑补偿,且不超过建设单位批复费用,若建设单位不予批复变更费用,则不需补偿。

18、我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我方所有人员无任何一起人为滋事、闹事、围堵甲方工区项目部、拌合站及甲方车辆和人员事件发生,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甚至将施工合同递交到甲方法人机关所在地法院进行起诉,同时我方承担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并保证在24小时内撤场。

19、合同履行期间,我方保证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不得对甲方工作人员进行人格的谩骂侮辱、人身的攻击和其他侵害及冒犯行为。如因我方原因发生冲突,甲方将拒绝与我方的一切工作接触,并没收其交的履约担保金,情节严重的由甲方法人机关所在地公安、司法机关进行判决处理。

20、此承诺书,作为所签订的“工程施工劳务合作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一。

承诺人:

二〇xx年 月 日

履约承诺书 篇2

致:

本人是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经内部协商承担该工程施工任务,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1、所有因本项目施工所发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及合同纠纷由本人负责,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不良后果全部由本人承担,与及其他任何一方无关。

2、为了保证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避免施工过程中劳务用工等问题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负面影响,本人同意按公司规定按工程中标价2%交纳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如有投诉由此产生的费用及损失全部由本人承担,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没收。

3、为了保证工程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需要,我方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经费的相关规定进行投入,如不能达到安全生产需求,贵公司有权暂停我方工程款支付,直至我方整改符合要求;或直接从我方工程款中调拨款项用于工程安全措施费用。

4、为了工程需要,本项目所有加盖公司公章的文件、合同等所引起的债权、债务及合同纠纷均由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给贵公司及任何第三方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本人承担。

5,如本工程涉及的材料款、租赁费、劳务工资等经济纠纷及其它费用由公司垫付的,本人自愿承担垫付资金每月5%的利息(不足一月按一月计),并自愿支付公司伍万元违约金。

6、本人对本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全部负责,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与贵公司无关。在施工中,如公司确认我方现有能力、物力及人员不能完全履约,公司不需解释,有权解除合同或将我方的一部分工程转让给其他承包人,并按双倍价款扣除我方相应费用,我方将无条件服从安排。

特此承诺

承诺人:

年 月 日

履约承诺书 篇3

1.3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证明(粘贴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1.4工程相关承诺书

1.4.1不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承诺书;

1.4.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到岗承诺书;

1.4.3项目班子其他管理人员承诺书;

1.4.4 保证不转包、不违法分包的.承诺书;

1.4.5 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的承诺书;

1.4.6 保证不借资质的承诺书;

1.4.7 保证不围标、不串通投标的承诺书;

1.4.8 履约承诺书;

1.6.9 对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协调并提供配合服务的承诺书。

1.4.1、不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承诺书

致: (招标人)

作为 工程的投标人,一旦中标,我方郑重承诺:

1、在该工程项目合同执行过程中不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负责人只承担本工程的施工任务;如我公司违约,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2、如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我公司会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报告,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并在鄂州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备案后,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3、我公司承诺,即使征得了招标人和鄂州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的同意,该行为仍视为我公司违约。若更换项目经理,按中标价的1%支付违约金;更换技术负责人按中标价的0.5%支付违约金。

4、招标人认为有不能胜任相应岗位的承包人管理班子成员,可要求中标人(承包人)更换和调整,直到满意为止,并按中标价的0.5%支付违约金。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1.4.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到岗承诺书;

致: (招标人)

作为 工程的投标人,一旦中标,我方郑重承诺:

1、在该工程项目合同执行过程中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场,且严格接受业主的考勤制度和请假制度。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每月在岗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每工作日在岗工作时间不得少于 6 小时;

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确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要离开现场的,时间在半天以内的须经监理总监书面同意;半天以上两天以内的须经监理总监出具书面意见后,报发包人代表同意后并报鄂州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备案。离开前应书面指定临时代表,代为行使其权力;该临时代表的一切行为,发包人均认为是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行为。

3、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未按前述规定取得书面同意不得离岗,否则,离岗一次按10000元支付违约金;第二次离岗的按20000元支付违约金;第三次以后的每次按50000元支付违约金,合计(缺席、离岗)次数超过10次的或者年度累计请假超过20天的,按违约处理,除由承包人(中标人)支付违约金、罚款外,由发包人按规定清除出场,记不良行为记录,由鄂州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视情给予承包人6个月至3年的在鄂州市投标资格限制。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1.4.3 项目班子其他管理人员承诺书;

致: (招标人)

作为 工程的投标人,一旦中标,我方郑重承诺:

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按投标文件承诺的到位外,我公司不会派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班子其他管理人员以外的人员参与管理本工程,否则视为我公司违约,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由发包人向鄂州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报告。由鄂州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视情给予承包人6个月至3年的在鄂州市投标资格限制。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1.4.4、保证不转包、不违法分包的承诺书

致: (招标人)

作为 工程的投标人,一旦中标,我方郑重承诺:在该工程项目合同执行过程中,绝不转包或违法分包。若有转包或违法分包行为,我公司愿意接受以下处罚:

1、由招标人向市、省和国家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作一次不良记录;

2、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有权责令其出场,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3、由招标人联系司法机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履约承诺书 篇4

本保证金作为 河南泰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就 平舆县阳城等四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二期)工程施工 项目(招标编号:20xx-GC-G-026)所签定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额中标金额的10% 。

1、承包人保证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十(10%)。履约保证金将在工程竣工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签署书面合格报告后的三十(30)日内,其余额退回给承包人,不计利息。

2、履约保证金应为转账或现金。

3、如果此时存在合同争端并且未能解决,那么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应延长到上述争端最终解决且理赔完毕后终止。

4、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假如更换未经批准,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更换项目经理扣除10000元违约金。更换技术负责人扣除5000元违约金。

投标人名称(承包人): (单位公章)

银行账号:

开户行地址:

开户行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 字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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