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高中的作文集锦三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大家都经常看到作文的身影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为了让您在写作文时更加简单方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高中的作文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3月9日——3月11日,我们学校开展了一次“接受理想执行教育,锻造阳光少年”的活动,那天,我们全班人都怀着激动的心情坐车来到了园山青少年活动基地。
进入基地,哗!原来——来过。哈,我们放好桶和包,就开始换军装,和以前的比,我的军裤终于穿上了,但军服的袖子还是很长,我们训练了一小会,就去吃饭了,吃完饭,我们的第一个活动——六顶思考帽,教官教给我们红、黑、白、蓝、绿、黄六种思维,并且说要表演,我们虽然也有一个小组,然而彩排可是一团糟,囧!幸亏还有班长那一组,不然我们班就出糗了。
傍晚,我们看了一场“电影”,就是阅兵式与英国的乐队那样整齐的步伐之类的,之后,我们就去准备睡觉了,或许是因为还不习惯,我在床上老翻身,但还是慢慢地睡了。
第二天大早,我们整个宿舍都在讨论谁谁谁几点睡的,之后,我们换好军装,吃好早饭,经过严格的训练后又去吃午饭了,无趣。下午,我们的连队终于有了个口号,“四连!”“到!我们是——野狼连!野狼出击!胜!挡我路者!灭!”这一阵阵声音在山里回荡。对了!我们还学唱了军歌,并学会了跟着军乐做操,晚上,还要锻炼,唉!这天晚上,我睡得很香,或许是太累了。
第三天,我们高高兴兴起床了,因为终于结营了,因为终于可以不见到教官啦!!!最后的一个活动……我没参加。因为被罚,这个活动是“团队浮桥”,有些人必须扛起一块块木板,让爬的人爬过去,而且四名保护队员必须保护好爬的人。听到一阵阵加油,我感到不爽。但当我听到班长那一阵阵“加油!的声音时,我知道她,哭了!平常坚强的凶巴巴的班长,她哭了!她,是为了我的兄弟们,哭的!而我,只能对着树林傻傻的站着,我的兄弟们,利用自己的肩膀,扛起了整个班,他们哭了!
做完这个活动,我们又吃完饭,做完了结营仪式,回到家,躺在沙发上回味这次军训。
这个世上总有一个人,在你生病时给你无微不至的关心。这个世上总有一个人,在你难过受伤时给你精神上的安慰;这个世上总有一个人,在你不知道的远方默默地等待着你。
夜幕降临,黑暗主宰着世界,万家灯火已尽。
回来的时候已经是11点,世界笼罩在浓浓的白雾中,远处的车灯若隐若现,像一朵朵开在雾中的花,灿烂却不耀眼。
我独自穿过迷蒙的大雾,路灯在雾中折射出另一种颜色,我闻到一股像潮湿发霉的味道。我小心地行走,浓厚的大雾将三米远的地方涂上了一层层神秘的白色,模糊了我的视线,近在咫尺的东西已经看不见了。这么大的雾,我还是第一次见到。
来到村口的治安亭,我仍然看不到世界还有其他颜色,四周像死一般宁静,仿佛进入了推理小说的世界,蓦地,一种恐惧油然而生。我开始加快步伐,心仿佛被什么划了一道口子,风呼呼地灌进去,凉凉的……直到那个身影在白雾中若隐若现……
我一下子就认出是母亲的身影,只有她才会探着脖子,弯成这个焦急的弧度。她在等我,在这么大的雾中焦急地等我!刹那间,冰凉的感觉消失殆尽,我的心被一阵暖流盛满。
我三步并作两步跑到母亲身边,她由于担心而皱起的眉结迅速舒张成一朵美丽的花。被雾水打湿的头发湿淋淋地贴在脸上,身上的衣服都湿了,冰凉通过皮肤穿透我的心,她一定等了很久。我的母亲和她给我的无与伦比的.关心比雾水更容易让我心底潮湿,让我的眼眶潮湿……
远处有一辆轿车缓缓行驶,微弱的灯光在大雾中显得更加微弱,空气仿佛披上了一层金色的纱,我的视线再一次被模糊……可我清晰地看到,潮湿的马路上,我和母亲的影子紧紧地依靠在一起……
我永远也忘不了今晚,这轮早出的月亮,这场突如其来的大雾,还有那位在雾中等待我而被雾水打湿的母亲。
这个世上总有一种爱,像火焰一般给予你无尽的温暖;这个世上总有一种爱,像海绵一般柔软你的心;这个世上总有一种爱,像潮水一般让你的心底潮湿。
母爱如潮。
对于我们学生来说,拥有一本好书,就等于拥有了一个好朋友一样,我也喜欢读书。我经常读一些名著,并且经常从中得到一些启发。但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笛福写的《鲁滨逊漂流记》。
其实《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是18世纪欧洲最杰出的思想家卢梭曾建议每一个成长中的青少年,特别是男孩子都应该读的好书。它的故事情节并不复杂。鲁滨逊出生于商人家庭,他不肯安分地过日子,心中一直向往着大海以及充满了冒险和挑战的生活。于是他就毅然放弃了安逸舒适的生活,不管家人的反对,私自离家出海航行。去实现他遨游世界的梦想。
他去航海不是一帆风顺的,遇到了很多磨难,有一回他出海航行,被摩尔人给捉住了,结果当了奴隶,一直到了两年后他才从摩尔人的手中逃出来。然而他并没有放弃航海,而是继续去航海。但是,他再次去航海,却遭遇了风暴,因此他流落到了一个荒岛上。结果他便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才回到他的故乡。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主要是我喜欢书中的故事情节,以及它的主要人物:鲁滨逊。在我看来,他流落荒岛之后,顽强地生存了二十八年的经历就能够说明,他配得上英雄这个称号。其实,鲁滨逊在现在,成了冒险家的代名词与无数读者心目中的英雄。鲁滨逊之所以能在众多的读者中受到极大的欢迎,是因为他面
对困境时的所作所为,体现了他的坚毅性格和英雄本色。
实际上《鲁滨逊漂流记》这部小说最吸引人的地方,还有精彩的故事。鲁滨逊刚流落到荒岛上时。生活非常艰苦,他没有食物、衣服、住所、武器,除了他一个人以外,什么也没有。然而,他不是个软弱的人,流落到了荒岛,也决不放弃生存的希望。他一个人克服了无数常人无法想像的困难,以惊人的毅力,顽强地生存了下来。没有房子,他自己建造。没有食物,他自己去打猎、种谷子、养山羊、晒葡萄干。没有武器,他自己上船拿,还想办法运回岛上去。他还自己试着做桌椅、陶器面包等东西,还自己想办法记日期。而且写日记。他还机智、勇敢地与野人战斗。体现了他对文明世界生活的热爱。而且,他到最后还凭借自己的机智、勇敢,回到了故乡。
独自一人在荒岛上生活二十八年,我以前想都不敢想,看了《鲁滨逊漂流记》后,我明白了:人在逆境中,只要依靠自己的智慧,不向逆境低头,决不放弃,就能克服一切困难。这是我喜欢这本书的真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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